Thursday, August 30, 2007

醒少少,唔該!

我工作了快十年,
人家來了兩星期,
就懂得對準目標,
斟酒遞水,
聊天陪笑。
我呢?
只管埋頭吃東西,
蠢過隻豬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做姿客咩,"斟酒遞水,聊天陪笑"??!
做番自己要做的事就得啦!
寧可做豬, 不要做狗!!

Anonymous said...

下次出來話你聽人家如何搵到工,好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