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02, 2005

浪蕩人生

某日,逛書店。無意中發現了一本書:《浪蕩澳洲365天》,作者歐泳櫸,嶺大畢業生,不知朋友們是否認識這個學弟?他一個人,畢業後,帶著港幣六千元,像電波少年一樣,邊打工,邊走遍澳洲,為期一年。他申請的,正是工作假期簽證

原來!原來勞工處自2001年開始,和澳洲、新西蘭、愛爾蘭簽訂了有關協議,年青人可透過參予此計劃,前往該地遊歷或從事短期工作。而年青人的定義是介乎十八至三十歲。上天待我真不薄,還給我一年時間,起碼我不是在三十歲後,才看到這本書,讓我還有考慮的空間……

近日,很多朋友都不約而同的說,自己的人生平淡乏味。我又何嘗不是呢?一直在想,可不可以像那些Backpacker一樣,到處遊歷。當然,一直只是想!想!想!看過這本書後,我又重新再想,是不是應該趁著還合乎資格,到澳洲走一趟呢?父母,離開一年,問題應該不大;工作,早就不想做了。唯一礙手礙腳的,是我的學位課程。雖然我口口聲聲說討厭做功課,但其實我很珍惜這次重返校園的機會,能夠學以致用的感覺,真的很興奮!可能大家會說,我可以申請休學。不過,我不想拖,還有兩年便畢業,早日完成它,人也會輕鬆點。待畢業後再想吧!那時已年過三十,應該會有其他方法的。

很想在這一生中,實現自己的理想,起碼實現一個啦!

P.S. 曾蔭權那一句「此志不渝」,聽得我頭皮發麻,他在向港人示愛嗎?

6 comments:

D said...

如果我是你, 如果我捨得那份"亞公金", 我會選擇休學一年, 到澳洲遊歷. 反正一年時間, 現在還花得起!

Kat said...

噢!我忘了"亞公金"!我也捨不得,那是我十年的青春。那不是剛好嗎?兩年後畢業,可以全數取回"亞公金",到時再起行啦!

Becky said...

人生就是這樣,不是自己想做便可以做,四周會有很多'制抓',如果可以不理會其他事情,自己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,那多好!

當然,現實歸現實,錢對每個人都是必需的,若$不是問題,任何事都應該刻不容緩去完成!

希望你可以實現所有夢想!

chauli said...

講吓……諗吓……遲吓先啦……

咁就一世,你信唔信?

Anonymous said...

青春是有限的~~~

Anonymous said...

我和阿櫸這個男孩子一樣, 於2003及04年取了 Working Holiday Visa 到澳洲遊歷, 除去機票及簽證的錢, 我都只帶了AUD$900到澳洲生活了8個月, 但是我比阿櫸好的, 便是當我未找到工作時, 便可暫住在朋友家中, 當找到工作後, 便用賺取的金錢到處遊玩。我也曾於農場及Resort 工作, 真是寶貴的經驗。
如果你真是有打算到澳洲遊歷, 便可以好好開始計劃下, 有決心, 沒有事情是沒可能的。